关于启用车辆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2020年7月14日起对永安南路襄州七中、航空路襄州区人民医院、航空路张湾镇一中路段车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处罚款1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570)。请广大驾驶员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襄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