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5月份在襄被罚17次 累计罚款51万元

来源:本站 作者:网络 时间:2022-06-19
(张宵祎)今从襄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因给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提供派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5月在襄累计被罚17次,累计罚款51万元。 6月7日,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张宵祎)今从襄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因给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提供派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5月在襄累计被罚17次,累计罚款51万元。

  6月7日,襄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襄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公示(5月30日—6月2日)》(下称《公示》),5月30日至6月2日,襄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处罚的8起交通违法行为中,2起涉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且罚款数额最大,每次罚款3万元。

  《公示》显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梳理发现,仅5月以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共收到襄阳市交通运输局17张罚单。

  公开信息显示,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滴滴出行”或“花小猪”网约车平台向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派单,襄阳交通运输局分别在5月6日(4次)、5月13日(9次)、5月23日(2次)、5月31日(2次)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共予以17次处罚,每次罚款3万元,累计罚款金额为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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