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坚 付媛媛 陈道银 祝兆林)20日从襄阳市城管委获悉,“车窗抛物”整治行动开出首张罚单,一车主因丢弃烟头给予警告处罚。 6月17日,襄阳市城管执法委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向车窗外抛洒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运行安全的行为,并有奖邀请市民举报。 当日18时45分,在樊城区沿江大道与东风路交会处,一越野车车主向车窗外丢弃烟头被市民拍摄,并将照片和视频上传至举报平台。 接到市民举报后,市城管督察大队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符合立案。于是,城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调取现场监控,对违法线索进行溯源调查。 经查,市民举报内容属实,被举报车辆驾驶员也承认车窗抛物的违法事实。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和行政处罚,并送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鉴于当事人态度较好且违法行为较轻,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同时,也将对举报市民给予50元奖励。 据悉,“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截至今年10月,市民在街头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通过微信公众号“襄阳城管”里的“随手拍”小程序举报。城管执法委和交警支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后,有连续完整反映违法行为全过程视频(行车记录仪记录或随手拍等)的奖励50元,无视频有照片的奖励20元。同一事项有两人以上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 |